连日来,我市有关部门三令五申明文禁止清明节任何祭扫活动,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卡点拦截,禁止火种上山,但是依然有人不听劝阻、心怀侥幸,终酿成大祸、追悔莫及。


4月4号清明节当天早上八点,万家岭镇村民单某躲过卡点工作人员,从小路上山祭祀,在太平村边屯南坡山上燃放礼炮时不慎引发山火,虽积极扑救,但因风势较大,未能扑灭火情。山下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后,立刻进行扑救,最终将大火扑灭。目前,单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清明祭祀本是缅怀亲人、寄托哀思的优良传统,但如果因为祭祀活动引发火灾,不仅会给国家带来经济损失,甚至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祭祀者也会锒铛入狱,受到法律惩罚。尽管很多人事后都追悔莫及,但前车之鉴仍不为一些群众重视,防火意识十分淡薄。对此,相关部门提醒大家,一定要警钟长鸣,切勿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一旦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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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记者 陈立伟 初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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