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对企业面向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招用人员(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时1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元。转岗培训对企业组织开展转岗转业6个月以内的企业在职职工(企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要求企业每名职工每年转岗培训只能开展一次。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岗位培训或在职职工开展转岗转业培训,是指2020年6月19日(含)以后“新招用”或“转岗转业”,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标准为企业经营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710元/月,其中农村户籍和符合困难条件(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残疾、烈士子女)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可上浮2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文件同时规定,企业申报以工代训条件是吸纳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①新招用②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③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开展以工代训的所有行业的大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开展以工代训的所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根据《大连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企业享受职工新型学徒制培训申报条件是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1年内新招用人员和转岗等人员;培养目标为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模式为“企校双制、工学一体”,即企业与培训机构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共同培养学徒。培训机构为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且上述机构必须为政府补贴培训认定机构。学徒期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每人每年4000元。
针对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职工个人培训补贴。企业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补贴最多3次。就业培训科业务咨询电话:85632392。
来源:齐亮 冯秀荣
责任编辑:齐亮 冯秀荣
地址:瓦房店市西环街二段108号
网站法律顾问: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明昌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0642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1120200021
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备案号:辽备2017001号
瓦房店广播电视网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5633004 举报邮箱:wfdtvzb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