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号,《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市正式进入垃圾强制分类时代。为认真贯彻《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准确落实全覆盖,市住建局组织市容办和各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开启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新时代。



活动通过摆放拱门、悬挂条幅、制作展板、播放LED演示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实现垃圾分类宣传全覆盖,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在世纪广场、东山公园广场和街心公园等地,记者看到,来自铁东、共济、岭东等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正在向过往群众发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等宣传材料,宣讲具体的垃圾分类常识,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垃圾分类,同时,各办事处还分别在办事处和社区门前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标语,新华和文兰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还分头入户到社区进行宣传和发放资料。据了解,活动当天共摆放拱门8个,悬挂条幅近20幅,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使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达到预期效果。
来源:记者 姜奉文 刘斌
责任编辑:姜奉文 刘斌
地址:瓦房店市西环街二段108号
网站法律顾问: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明昌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0642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1120200021
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备案号:辽备2017001号
瓦房店广播电视网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5633004 举报邮箱:wfdtvzb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