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森林是生命摇篮,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财富,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我市的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5月31日。期间,风干物燥,林内可燃物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特别是春季及农历“四大节”期间,农事活动、祭祀活动频繁,是用火高峰期,极易引发各类森林火灾事故,严重危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为保证森林资源安全、巩固绿化成果、建设文明城市、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牢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口号,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严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
一、不带火种(火柴、打火机等)进山入林,听从森林防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二、不在林区及林区边缘进行烧荒、烧秸秆、燎地格、烧病腐果树枝皮等农事活动,不在林内吸烟和野炊。
三、摒弃祭祀陋习,大力提倡以鲜花、植树、网络等文明方式缅怀先人,不在广场、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冥币、香蜡、燃放烟花爆竹;
四、教育好自己的亲属、子女,不要在山区林地内点火、玩火。驾乘人员通过山区林地时,不向窗外丢弃火种和易燃物品;
五、发现森林火情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市森林消防预警指挥中心报告并积极做好自身的避险工作。
森林火警电话:12119、85687500、85687321、85688600、85688611
瓦房店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市文明办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 瓦房店市民政局
2021年2月
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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