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域外地区疫情外溢风险仍然较大,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继续保持严防严控态势,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一、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和大石桥市作为重点管控地区管理,来(返)瓦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管控,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营口市其他地区作为重点关注地区管理,实行14天居家隔离管控,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尚未来(返)瓦人员要在抵瓦前24小时内向社区(村)报备,已来(返)瓦人员要在抵瓦后第一时间进行报备,并配合社区(村)尽快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疫情期间,凡隐匿行程、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请尚未报备人员立即向属地指挥部或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如有相关线索,请广大居民立即向所属镇(街道)进行举报。
三、切实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强化排查、报备、隔离管控等措施,加强管理服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手消毒、“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排查公共场所进出人员和工作人员是否有营口行程,发现后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门诊及住院病房管理,落实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核酸检测,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坚决不能擅自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后应立即上报并转至瓦房店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排查。
六、广大市民朋友们要继续养成良好防疫卫生习惯,勤洗手、戴口罩,尽量少到公共场所,少聚集。出现发热、乏力、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前往瓦房店市中心医院就诊。前往医院要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
瓦房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5月12日
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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