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容市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专项整治。现将整治内容告知广大市民,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理解和配合。
(一)整治违法违规经营
1.全面清理规范城市区域内主次干道摆摊设点、店外占道等各类经营行为(随意摆摊设点、占道市场、占道商亭、占道烧烤、占道加工,重点为城市道路、学校、水果大卖场及周边区域,由主要路街向次要路街延伸)。
2.取缔未经审批进行的占道促销宣传活动,经批准进行的临时占道促销、庆典活动要保证场所周边环境卫生,无噪音扰民行为,不得影响交通及行人通行。
3.重点整治和规范早市、夜市摊点,各大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经商秩序。
4.对自发形成或历史遗留形成的马路露天市场和夜市采用疏堵结合方式治理,定时间、定区域、定经营范围管理。
(二)整治违法建筑
1.结合“两违”拆除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拆除存量违法建筑;杜绝城区内新的违法建筑产生,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确保零增长,达到整治一处,保持一处,巩固一处,净化一处。
2.加强各居民小区内私搭乱建整治清理工作。
3.全面清理各类“棚、亭、摊”。
(三)整治广告牌匾秩序
1.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严厉查处各类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拆除临街未经批准设置和废弃、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
2.整治临街门店设置的招牌、牌匾、灯箱、指示牌等户外广告,确保门店招牌规范、有序、美观,无缺字及错别字等现象。
3.定期对户外各类广告进行安全检查,彻底消除户外广告安全隐患,确保城市安全。
(四)交通秩序管理
1.严厉查处排渣车辆超高超载、碾带泥土上路、运输撒漏、车体污秽不洁等违法行为。
2.加强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管理,不得占用绿化带、不得影响行人通行,规范劝导非机动车驾驶人按照划定非机动车区域有序停放。
3.治理擅自在人行步道私设停车器具,私立停车桩、私拉停车绳、私设停车杆、占用停车位等问题。
开展市容市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创新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创建文明城市,百万瓦房店人是受益者,更是创造者、推动者和守护者。让我们携起手来,整治市容环境,共创文明城市!
举报电话:0411-85691977
瓦房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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