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邮政局联合公布了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名单,我市位列其中,喜获“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
此次评选经县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评审、确定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结果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北京市延庆区等195个县级行政单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其中,辽宁五地上榜,分别为:沈阳市沈北新区、瓦房店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东港市、北镇市。
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不断探索总结“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示范县管理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全国示范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记者/刘华 姜殿广
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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