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瓦房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东山公园举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二三轮摩电车、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出行秩序。
活动现场,交警大队通过多种形式向市民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一方面,精心准备了宣传单及宣传品,向过往路人发放,吸引群众驻足参与,让交通安全提示融入日常生活;另一方面,交警面对面为市民讲解交通法规,重点围绕二三轮摩电车、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出行规范展开。针对头盔佩戴的重要性,结合实际案例,直观展现未佩戴头盔造成的严重后果,警醒市民养成“一盔一带”好习惯;在驾驶证、牌照问题上,细致解读相关法规要求,为群众答疑解惑。
此次活动增强了市民的文明出行意识,大家表示,今后骑乘二三轮车辆定会按规佩戴头盔、办好证件、上好牌照,做文明出行践行者,助力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记者/赵子懿 姜殿广
来源: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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